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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参考价:¥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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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2-26  |  阅读:2452

详情介绍

♦ 产品介绍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即TS认证。是指对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等项目)、使用、检验检测相关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经评定合格的单位给予从业许可,授予使用TS认证标志的管理行为。相关规定与依据在特种设备领域,各制造、使用,检测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如果不能取得TS认证,国家将不允许其进入特种设备的相关领域开展经济活动。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制造、安装、改造单位,以及压力管道用管子、管件、阀门、法兰、补偿器、安全保护装置等(以下简称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单位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制造、改造单位,应当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活动。

♦ 认证类型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 厂内机动车辆类制造许可 客运索道制造许可 大型游乐设施许可 大型游乐设施类制造许可 起重机械类制造许可 电梯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

♦ 办理程序

(一)申请 申请制造许可的单位到所在州(地、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领取《申请书》,填写申请书一式四份(附电子文本),向安徽省提出申请,并附下列材料(各一份): 1.依法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者政府有关部门依法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件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质量手册; 4、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材料。 5、设备图纸和技术文件 [2] (二)受理 省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同意受理的在申请书上签署受理意见,返回申请单位。不同意受理的向申请单位出具不受理通知书。 (三) 产品试制和型式试验 按照规定需要进行产品试制或者进行型式试验的,申请单位应当在受理后,准备试制产品或者进行型式试验。 承担型式试验的单位在完成型式试验后,应当向申请单位出具型式试验报告。 (四) 约请鉴定评审机构 申请单位应当携带批准受理申请资料和相关设备的型式试验报告,约请鉴定评审机构进行现场实地鉴定评审。 鉴定评审程序按照制造许可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进行,鉴定评审机构在完成现场实地鉴定评审工作后,向省出具鉴定评审报告。 (五) 审批、发证 省经过审查,履行审批程序,符合条件的颁发《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正、副本各一份)。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单位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国家质检总局委托省级负责受理、审批的许可项目,以国家质检总局名义颁发许可证。

♦ 交付流程

①提出认证申请→②受理→③文件检查→④现场检查、产品抽样→⑤环境监测→⑥产品检测→⑦认证审核→⑧认证评审→⑨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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