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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膏的功效宣称应当有充分的科学依据。除基础清洁类型外,其他功效牙膏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开展功效评价。已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进行功效评价后,可以宣称牙膏具有防龋、抑牙菌斑、抗牙本质敏感、减轻牙龈问题等功效。牙膏备案人在完成产品功效评价后,方可办理备案。功效评价依据的摘要在办理备案时应一并提交至国家的专门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
国联质检在化妆品检测领域积累了丰富的检测经验,具有CNAS和CMA资质,检测报告具有法律效力。我公司也是国家食品认可的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检测机构,可承担各类化妆品、牙产品人体功效试验,可承担各类化妆品、牙产品功效评价服务。
牙膏类产品功效评价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防龋功效;抑制牙齿脱矿或促进牙齿再矿化、减少菌斑细菌及其产酸性
第3部分:控制牙菌斑或减轻牙龈炎症功效;减少牙菌斑,减轻牙龈炎的红肿、出血等炎症表现,不意味着具有治疗牙龈炎的作用
第4部分:抗牙本质敏感功效;减轻、消除或预防牙本质敏感症状
第5部分:牙齿增白功效;通过物理或化学(如漂白)的方法,具有减轻或改善自然牙齿的内源性染色和增加牙齿亮度
第6部分:牙齿色斑清除功效;各种阻止色斑形成或去除牙齿色斑等减轻或改善牙齿外源性染色以增加天然牙齿亮泽度的作用
第7部分:控制口臭功效。有效化学成分控制由非系统性疾病和非特殊气味食物引起的口源性口臭
牙产品功效宣称评价检测服务内容
功效类型 | 试验设计要求 | 试验期限 | 人数 | |
防龋功效 | 抑制脱矿 | 随机、对照、盲法观察。含氟牙膏的试验应设有阳性对照 | 至少持续两年 | 恒牙冠龋试验每组一般应不少于300人,恒牙根龋试验每组一般应不少于150人 |
促进早期龋再矿化 | ||||
抑制牙菌斑产酸 | ||||
控制牙菌斑或减轻牙龈炎症 | 减少牙菌斑 | 随机、盲法、分层、二单位平行观察、有对照的临床试验 | 二周内完成 | 交叉实验的人群数量应不少于30人,平行试验的人数可根据统计学方法测算 |
减轻牙龈炎 | 6个月 | |||
抗牙本质敏感 | 减轻牙本质敏感 | 随机、盲法、分层、平行或交叉试验设计 | 6周-8周 | 每组完成试验全过程的人群数量应大于30人 |
消除牙本质敏感 | 评价时间为声称效果所保持的时间 | |||
预防牙本质敏感 | 1年 | |||
牙齿增白 | 随机、盲法、有对照,牙色改变测量方法可使用颜色测量仪器或比色板 | 1-3个月 | 每组(试验组和对照组)不少于25名受试者 | |
牙齿色斑清除 | 随机、盲法、有对照 | 一般为8周。对于有显效使用周期的产品,试验期限为显效使用期限。 | 每组(试验组和对照组)不少于25名受试者完成试验全过程 | |
控制口臭 | 随机、盲法、分层、二单位平行试验或交叉试验 | 按受检产品的功效强度来确定,可为数小时至数周 | 每组完成试验全过程的人群数量应大于30人 | |
牙产品功效宣称评价检测流程
1、咨询沟通
2、寄样采样
3、签约付款
4、双方确定,签订保密协议,开始实验
5、出具报告
6、增值服务